合同编号: P2P—
签约日期:
贷出者:
贷出者用户名 | 贷出者姓名 | 贷出者身份证 | 借出金额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借款开始日期 | 借款到期日期 | 总还款本息 |
总金额: |
¥ |
总还本息: |
¥ |
借入者用户名 :
借入者真实姓名:
借入者身份证:
管理方:深圳前海自由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借款基本信息
借款详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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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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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偿还本息数额: |
¥ |
还款分期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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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 |
% |
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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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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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 |
每月日(24:00前,节假日不顺延) |
还款起止日期: |
至 止 |
分期还款列表
期数 |
年利率 |
应还时间 |
应还本息 |
还款本金 |
还款利息 |
第二条 协议各方的基本约定
贷出者,以下简称甲方
借入者,以下简称乙方
管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506A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承担一切因虚假信息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法律后果,甲方自行根据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网站进行投标操作方式确认签署本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
2、乙方已在www.freedai.com网站注册,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承诺杜绝发生各种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双重身份证件等。
3、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双方有意成立借贷关系,并由管理方提供平台化信息对接服务。甲方同意并授权丙方按本协议及自由贷网站有关规则的约定对出借款项和相关费用进行划扣和支付,并由丙方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乙方授权丙方每月从乙方账户中扣除当月应还本息、罚息并将资金转入甲方账户,乙方同时授权丙方从乙方账户中扣除因乙方借款逾期而产生的追偿费等相关费用。
4、丙方是一家在深圳市前海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www.freedai.com网站的经营权,为借贷双方提供P2P个人借贷信息、信用咨询等交易信息管理服务(以下“自由贷”系指深圳前海自由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下属自由贷网站的统称)。
5、各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可自行根据自由贷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自由贷网站以投标方式操作确认签署本协议,各方同意并认可其法律效力。协议各方接受本协议且丙方复审通过自动生成协议时,本协议立即成立;协议成立的时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将出借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转、支付给乙方,出借款项由丙方根据授权划转完毕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三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2 、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并应主动缴纳由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3、 如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顺序清偿时,乙方还款不足以偿还约定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等款项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4、 就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外转让,并授权丙方可以视情况(必要时)将债权转让事项通知乙方。
5、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已获得的乙方信息。
6、 甲方承诺对依据本协议获得的乙方信息或资料予以保密,除用于本协议目的进行出借与合理催收外,不得向外转让或披露。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本金和利息,向丙方按时足额支付相关借款管理费和服务费用,并支付与乙方逾期及提前还款有关的费用。
2 、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 、乙方确认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根据本协议形成的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进行转让,并特此同意甲方届时转让债权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同时乙方承诺若届时需要,将采取必要措施配合债权的一次或多次转让或届时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转让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转移到债权受让人名下,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支付每期应还借款本息,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有关条款对乙方的信息和资料予以合理的披露。
5、 乙方同意,甲方和丙方有权使用其自行收集或乙方提供的乙方资料和信息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为了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丙方向有关的合作机构提供必要之资料;
(2)用于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等。
6、 乙方有权了解其在丙方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7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8 、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和丙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各项信息及丙方独立获得的信息评定乙方在丙方处所拥有的个人信用等级,并根据对乙方个人信息的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审核通过并将乙方的借款需求向甲方进行推荐。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相应款项时,已委托丙方在本协议成立后将该笔借款直接划付至乙方账户。甲方授权并委托丙方代其收取本协议文首所约定的出借人每月应收本息,代收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置,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3 、丙方有权就为本协议借款所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借款管理费和/或服务费。
4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有权代甲方在必要时对乙方进行贷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甲方在此确认委托丙方为其进行以上工作,并授权丙方可以将此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乙方对前述委托的提醒、催收事项已明确知晓并应积极配合,同时应承担因乙方逾期还款而产生的催收费用。
5、 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乙方或甲方或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丙方应对甲方和乙方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因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丙方有权披露。
第四条 借款服务费和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1、乙方所承担的借款利息、借款管理费、居间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本协议中,“借款管理费及居间服务费”是指因丙方为乙方提供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信用相关服务而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的报酬。
3、 对于丙方向乙方提供的一系列信用服务,在借款成功时,乙方需按借款金额0%向丙方一次性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同时还要按借款金额向丙方支付每月0%的借款管理费,借款管理费同样在借款成功时,由乙方一次性向丙方支付。
4、本条所称的“借款成功时”系指本协议对应甲方出借款项由丙方根据授权划转给乙方时。本条所指“借款金额”,系指本协议由丙方系统自动生成时,协议各方约定的初始借款金额。
5、 如乙方和丙方协商一致调整借款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时,无需经过甲方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此时,乙方还应向丙方支付所有应付的借款管理费。
3 、本协议提前解除时,若乙方在自由贷网站的账户里有任何资金余款,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5.4条的清偿顺序将乙方的余款用于清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 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拖欠丙方的借款管理费;
(7)正常的利息;
(8)正常的本金;
(9)丙方的借款管理费。
5 、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 |
1— 30天 |
31天及以上 |
罚息利率 |
0.01% |
0.01% |
6 、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时,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丙方支付逾期管理费。
逾期管理费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逾期管理费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 |
1— 30天 |
31天及以上 |
逾期管理费费率 |
_/ |
_/ |
7、 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或累计逾期达五期以上(含五期),或甲方/丙方发现乙方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故意转让资金、信用情况恶化等危害本协议借款的情形,则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同时:
(1)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丙方有权将乙方的“逾期记录”、“恶意行为”或“不良情况”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3)丙方有权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乙方其他信息向包括但不限于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及有关逾期款项催收服务机构披露。对此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9、 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如乙方逾期支付借款管理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丙方亦可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 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
1)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甲方委托丙方代为处理提前结清的相关事项。如乙方提前清偿的要求得到允许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前还款补偿0%。因提前清偿所产生的提请结清服务费由乙丙双方另行决定,与甲方无关。
2)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乙方已向丙方支付的借款管理费及居间服务费不予以返还。
3、提前偿还部分借款
1)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2)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丙方支付全部应付的借款管理费和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永久保存在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丙方同时制定纸质文件归档,乙方、丙方需在纸质文档上签字盖章,纸质文档一式二份,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方出借款项由丙方根据授权成功划转给乙方时正式生效。在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费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全部偿还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发生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为准。
4、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或乙方的下列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其应当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三日内将更新后的信息提供给丙方:本人、本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若因任何一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由该方自行承担。
5、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章:以投标方式签署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