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P2P—
签约日期:
贷出者:
贷出者用户名 | 贷出者姓名 | 贷出者身份证 | 借出金额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 | 借款开始日期 | 借款到期日期 | 总还款本息 |
总金额: |
¥ |
总还本息: |
¥ |
借入者用户名 :
借入者真实姓名:
借入者身份证:
管理方:深圳前海自由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借款基本信息
借款详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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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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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偿还本息数额: |
¥ |
还款分期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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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利率: |
% |
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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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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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 |
每月日(24:00前,节假日不顺延) |
还款起止日期: |
至 止 |
分期还款列表
期数 |
年利率 |
应还时间 |
应还本息 |
还款本金 |
还款利息 |
第二条 协议各方的基本约定
贷出者,以下简称甲方
借入者,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深圳市金融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丙方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88号时代财富大厦28楼
管理方,以下简称丁方(深圳前海自由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丁方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田厦国际中心A栋506A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并承诺其提供给丁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承担一切因虚假信息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法律后果。
2、乙方已在www.freedai.com 网站注册,并承诺其提供给丁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承诺杜绝发生各种恶意逃避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双重身份证件等。
3、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贷款,双方有意成立借贷关系,并由管理方提供平台化信息对接服务。甲方同意并授权丁方按本协议及自由贷网站有关规则的约定对出借款项和相关费用进行划扣和支付,并由丁方代为收取乙方支付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乙方授权丁方每月从乙方账户中扣除当月应还本息、罚息并将资金转入甲方账户,乙方同时授权丁方从乙方账户中扣除因乙方借款逾期而产生的追偿费等相关费用。
4、丙方是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审查审批乙方的借款申请及资质、承诺保证乙方信息的真实性,并为甲方对乙方的贷款提供担保。
5、丁方是一家在深圳市前海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www.freedai.com 网站的经营权,为借贷双方提供P2P个人借贷信息、信用咨询等交易信息管理服务(以下“自由贷”系指深圳前海自由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下属自由贷网站的统称)。
6、各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可自行根据自由贷网站有关规则和说明,在自由贷网站以投标方式操作确认签署本协议,各方同意并认可其法律效力。协议各方接受本协议且丁方复审通过自动生成协议时,本协议立即成立;协议成立时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丁方将出借款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转、支付给乙方,出借款项由丁方根据授权成功划转给乙方时本协议正式生效。
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第三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或乙丙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日期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如果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甲方未能解决,则放弃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 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4、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丁方提供其已获得的乙方信息。
5、 无须通知乙方和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支付每期应还贷款本息,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担保义务。
6、 甲方应主动缴纳由利息所得带来的可能的税费。
7、 如乙方还款不足以偿还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归还每期应还本金和利息,向丁方按时足额支付相关借款管理费和服务费用,并支付因乙方逾期及提前还款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
2、 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 乙方确认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其根据本协议形成的对乙方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进行转让,并特此同意甲方届时转让债权无需另行通知乙方;同时乙方承诺若届时需要,将采取必要措施配合债权的一次或多次转让或届时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债权转让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转移到债权受让人名下,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支付每期应还借款本息,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有关条款对乙方的信息和资料予以合理的披露。
5、乙方同意,甲方、丙方和丁方有权使用其自行收集或乙方提供的乙方资料和信息用于以下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1)为了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丙方向有关的合作机构提供必要之资料;
(2)用于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等。
6、 乙方有权了解其在丁方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7、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8、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如涉及两人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方、丙方和丁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借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必须保证其向丁方提供的乙方信息的真实性。
2、 丙方应负责审查审批乙方的借款申请及资质。
4、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乙方逾期归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履行担保责任、进行代偿后,丙方代偿部分对应的其对乙方的债权则立即转让至丙方,丙方承担代偿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进行催收并收取相应的催收费,催收费的收取方式由乙方丙方双方另行约定。
5、 丙方有权就为本合同借款所提供的服务向乙方收取服务费,账户管理费的收取方式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
6、 丙方有权了解乙方的信息和借款进展情况。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明确确认委托丁方,且丁方接受该委托代甲方每期收取甲方出借款项所对应的乙方每期偿还的本息,代收后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处置。自乙方将还款本息支付给丁方时,即视为乙方已经履行本协议项下对甲方的相应还款义务。
2、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借相应款项时,已委托丁方在本协议生效时将该笔借款直接划付至乙方账户。如因甲方资金来源合法性问题而致该借款行为被取消的,丁方自行承担该笔借款所产生的借款管理费。
3、 甲乙双方同意丁方有权代甲方在有必要时对乙方或丙方进行贷款的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甲方在此确认明确委托丁方代其进行以上工作,并授权丁方可以将此工作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进行。乙方和丙方对前述委托的提醒、催收事项已明确知晓并应积极配合。
4、 丁方有权按月向乙方收取双方约定的借款管理费,并在有必要时对乙方或丙方进行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发律师函、对乙方提起诉讼等。丁方有权将此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委托给其他方进行。
5、 丁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应委托方承担。如因乙方或甲方或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问题)造成的延误或错误,丁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丁方应对甲方和乙方的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保密;如任何一方违约,或因相关权力部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仲裁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丁方有权披露。
第四条 借款管理费及居间服务费
1、乙方所承担的借款利息、借款管理费、居间服务费、咨询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 在本协议中,“借款管理费及居间服务费”是指因丁方为乙方提供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信用相关服务而由乙方支付给丁方的报酬。
3、 对于丁方向乙方提供的一系列信用服务,在借款成功时,乙方需按借款金额的4.5%向丁方一次性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同时还需按借款金额向丁方支付每月0.27%的借款管理费,借款管理费同样在借款成功时,由乙方一次性向丁方支付。
4、本条所称的“借款成功时”系指本协议对应甲方出借款项由丁方根据授权成功划转给乙方时。本条所指“借款金额”,系指本协议由丁方系统自动生成时,协议各方约定的初始借款金额。
5、 如乙方和丁方协商一致调整借款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时,无需经过甲方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如本协议提前解除时,乙方在丁方www.freedai.com网站的账户里有任何余款,丁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3项的清偿顺序将乙方的余款用于清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拖欠丁方的借款管理费;
(7)正常的利息;
(8)正常的本金;
(9)丁方的借款管理费;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且丙方未按约定履行代偿责任时,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 |
1— 30天 |
31天及以上 |
罚息利率 |
0.01% |
0.01% |
5、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且丙方未按约定履行代偿责任时,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丁方支付逾期管理费:
逾期管理费总额 = 逾期本息总额×对应逾期管理费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 |
1— 30天 |
31 天及以上 |
逾期管理费费率 |
/ |
/ |
6、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五__天,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或累计逾期达五期以上(含五期),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7、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五__天,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或累计逾期达五期以上(含五期),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丁方有权将乙方的“逾期记录”记入公民征信系统,丁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五___天,或连续逾期三期以上(含三期),或累计逾期达五期以上(含五期),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丁方有权将乙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及乙方其他信息向媒体、用人单位、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法律机关披露,丁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10、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或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如乙方逾期支付借款管理费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丁方亦可单独向乙方或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 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
1)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甲方委托丙方代为处理提前结清的相关事项。如乙方提前清偿的要求得到允许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 0%)。因提前清偿所产生的提前结清服务费由乙丙双方另行决定,与甲方无关。
2)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时,乙方已向丁方支付的借款管理费及居间服务费不予以返还。
3、提前偿还部分借款
1)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2)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丁方支付全部应付的借款管理费和居间服务费。
第七条 担保
1、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担保。
2、 担保义务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提供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本笔借款的本息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罚息和管理费。
3)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八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永久保存在丁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丁方同时制定纸质文件归档,乙方、丙方、丁方需在纸质文档上签字盖章。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发生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甲方出借款项由丁方根据授权成功划转给乙方时正式生效。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甲方或乙方的下列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其应当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三日内将更新后的信息提供给丁方:本人、本人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银行账户的变更。若因任何一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损失或额外费用应由该方承担。
5、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章:( 以投标方式签署)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丁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